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关心物业等从业群体社会保障问题
2024年1月22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山东省省长周乃翔作《2024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24年山东省将抓实抓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滚动实施20项重点民生实事。其中提出,关心物业、环卫、家政从业群体社会保障问题。
对物业评星定级,欠费纳入征信,业委会领薪资
在今年湖南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衡阳市蒸湘区委书记曾梦龙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城市小区治理工作的建议》。他建议省住建厅牵头完善物业管理领域相关工作机制。如健全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明确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制定并推广物业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优化欠缴物业费水电费等解纷流程,对长期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的,累计达到一定额度或期限,应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建立物业综合评价体系,并将信用评分与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评优、招投标、信用等级评定等直接挂钩。探索实施物业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在物业管理费中设立物业管理绩效奖,基础部分占70%由物业公司每月发放;年终奖励部分占30%由社区代管,社区组织小区居民在年终时对物业服务开展量化评分,评定星级等级,按照不同等级兑现奖励,倒逼物业企业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建立审计监督机制,参照村、社区管理,试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薪资待遇新模式。还建议强化商品房住宅质量监管。如严格规范物业承接查验,严肃追究开发商质保责任。
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
物业事虽小,关乎大民生。物业服务的质量体现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能力,服务好的物业公司能增加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而增加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今年河南省两会期间,河南省政协委员雷智慧带来了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提案。
“全面提升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月29日,雷智慧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将物业公司垃圾分类职责纳入合同,杜绝“查一次管一次”现象
1月16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南京市人大代表,浦口区桥林街道周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芳带来了《严格落实物业企业在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人义务》的建议。她建议房产部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服务合同范本中,作为物业的必要服务项目。
同时,她建议结合信用评分、日常考核、创优以及年底评奖评优工作,督促严格落实物业企业在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人义务,针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人义务的物业企业,严格市场准入。
建立健全老旧社区“准物业”服务标准
出席市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天津悦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增悦说,“2011年,天津在实施改造的旧楼区推行‘准物业’服务。初期承担准物业服务的机构是街道办事处组建公益性的物业服务中心或站点,目前准物业服务已市场化,多为民营物业企业提供服务,收取小区车位租金、物业费,还享受财政补贴(奖励)。”
马增悦了解到,“准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考核机制不透明,服务合同条款不公开,物业企业行为随意性较强。且当居民物业服务需求与“准物业”企业行为发生分歧时,缺乏相关部门监管或监管力度不够。“财政出资扶植数年的准物业,服务质量较低,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时他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准物业”服务标准,以优质服务换人民满意,构建并提升居民购买服务意识。
建议成都市实施物业费政府指导价管理
在今年四川省两会上,四川省政协委员、科技委副主任,民建四川省委企业委主任,四川省网联会会长胡晓带来了关于成都市实施物业费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议。他建议,应尽快制定并实施物业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通过设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有效遏制恶意涨价行为,保障物业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同时,政府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指导价进行收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开展“无物业服务小区清零行动”,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的 “最后一公里”
1月15日下午,广州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举行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广州市政协委员、施亮实验室 (广州)有限公司主任冯昭扬代表广州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荔湾区政协发言,建议加强无物业服务小区管理,破解无物业小区治理难题。
冯昭扬建议,在全市分类分步骤开展 “无物业服务小区清零行动”,通过构建 “大社区”格局,引入 “大物业”管理,搭建 “大平台”机制,推动无物业服务小区管理规范化、全域化和精细化。
“党建+物业”深度融合 打通行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